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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日期:2024年01月12日 20:01 点击:

    2024年1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鲁政发〔2023〕12号)。《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山东省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省级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是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一、战略定位和目标

    立足山东在国家发展战略格局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在东北亚的地缘优势,确定山东的规划战略定位:

    1.面向东北亚、“一带一路”的双向开放新高地

    2.践行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3.引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龙头

    4.岱青海蓝、魅力宜居的齐鲁美丽家园

    规划目标:至2035年,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圈。

    到2035年,建成山清水秀、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安全永续的美丽国土。

    到本世纪中叶,高水平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城乡空间有机融合、陆海空间统筹衔接,全面形成各类空间各美其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国土,为山东全面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率先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空间支撑。


    二、三区三线划定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2.74万公顷(9491.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560.81万公顷(8412.20万亩)。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敏感脆弱的黄河三角洲、南四湖、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等重点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不低于2.06万平方千米。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分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4种生态功能类型,面积不低于1.11万平方千米。将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地、滨海湿地、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重要河口、滩涂及浅海生态系统、特殊保护海岛等划入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清单管理的无居民海岛414个,占全省管辖无居民海岛数量的75%。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全省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 2020 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 倍以内。



    三、完善主体功能分区

    《规划》按照总体稳定、适度优化、陆海统筹的原则,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结合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方向,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

    《规划》划定农产品主产区县(市、区)共 52 个,全部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区)共17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3个;城市化地区县(市、区)共67个,其中国家级49个、省级18个。



    四、国土空间格局

    《规划》构建“一群双核、两屏三带、三区九田”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立足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自然灾害风险控制线等各类空间发展底线,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衔接“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布局,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一群双核、两屏三带、三区九田”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以济南、青岛为核心,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山东半岛城市群,形成“一群双核”城镇空间布局。筑牢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生态屏障,保育沿黄、沿海、沿大运河生态带,构筑以“两屏三带”为重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莱州湾、威海、日照海域三大海洋渔业集中发展区,重点保护鲁北、鲁西北、鲁西南、汶泗、湖东、沂沭、鲁东南、胶莱、淄潍九大农田集中区,打造“三区九田”农业空间布局,持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扛牢农业大省的责任。



    五、行动计划

    为落实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全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中的突出问题及短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对项目生成和布局的引导机制,实施都市圈竞争力提升、优质耕地连片整治、重点地区生态修复、存量用地提质增效、区域交通网络完善、资源能源安全保障等六大行动,谋划布局交通、能源、水利等7大类重点项目,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高质量空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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